七十三  八十四
七介於六與八之間的自然數。大寫作「柒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7」。文體名。參見「七體」條。民俗稱喪事每七日設奠一次為「作七」,由頭七到尾七共需進行七次,稱為「七七」。(「七」字通常讀為陰平,惟口語中連用在去聲字及輕聲字之前時讀為陽平,如:「七月」、「七個」。)
十數目字,為九加一的總和。大寫為「拾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10」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滿足、完滿。
三介於二和四之間的自然數。如:「二、三、四、五……」。大寫作「参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3」。姓。如明代有三成志。第三位的。表多數或多次的。屢次、再三。參見「三思」、「三復」等條。同「仨」。
八介於七與九之間的自然數。如:「六、七、八、九……」。大寫作「捌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8」。姓。如漢代有西域人八滑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表示數量是八的。形容多數或多方面。(「八」字口語連用在去聲字前讀成陽平,如:「八號」、「八拜」。)
十數目字,為九加一的總和。大寫為「拾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10」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滿足、完滿。
四介於三和五之間的自然數。如:「三、四、五、六……」。大寫作「肆」,阿拉伯數字作 「4」。古代樂譜上用來表示音階的符號。姓。如宋代有四象。第四的。